行政院消保處統計,去年有關美容服務(含瘦身)的消費申訴高達1600餘件,並點出3種常見的行銷手法及5大消費應注意事項,避免產生糾紛。

為迎接農曆新春,不少民眾想趁年節透過醫美改造門面、體態修整一番。行政院消保處統計,去年有關美容服務(含瘦身)的消費申訴高達1600餘件,並點出3種常見的行銷手法及5大消費應注意事項,避免產生糾紛,以利民眾維護自身權益。

消保處指出,美容、瘦身業者容易引起糾紛的行銷方式有多種,包含「填問卷送免費體驗」,業者以填寫問卷或贈送體驗券方式,誘使消費者入內體驗美容(含瘦身)服務,並以限時特惠或人海戰術造成消費者壓力,消費者為求脫身而簽約。

消保處也提到「假分期真貸款」,若消費者表示商品、服務金額太高無力負擔,業者往往告知可分期付款,但實際上消費者所簽訂的為貸款契約,而非向美容、瘦身業者辦理契約總金額的分期付款。「誘導開封所有商品」,業者會於提供服務時,以檢查商品是否有瑕疵而拆封所有消費者購買的產品,造成消費者主張退費時必須扣除已拆封產品的費用。

消保處提醒,消費者在簽訂美容(含瘦身)服務契約時,應注意下列事項,避免糾紛產生,「善用訪問交易7日無條件解除權」,在路邊填問卷被拉到店裡行銷所簽訂的契約為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訪問交易,依該法第19條規定,消費者在7日內有無條件解除契約請求退費權利,應善加利用。

消保處進一步提醒民眾,「確認所簽訂者為分期付款或貸款契約」,消費者務必確認業者所說的分期付款是指向美容(含瘦身)服務業者的分期支付,或實際上係向資融公司辦理貸款。「避免當下拆封所有產品」,在最小消費包裝的已拆封商品沒有使用完畢前,不要落入拆封檢查的話術陷阱,而將商品全部拆封影響解約退費權益。

消保處也說,「所購商品與服務資訊應充分揭露」,消費者對於所購買的美容(含瘦身)商品及服務,務必看清契約內容,確保商品及服務的項目、數量與價格,以及解約退費規定是否有清楚記載。消費者應將契約攜回詳細審閱,切勿一時衝動簽約。對於不符合需求的推銷,應堅定表示拒絶,不可為求脫身而簽約。

消保處強調,若因簽訂美容(含瘦身)服務契約產生消費糾紛,可於上班時間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,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(https://cpc.ey.gov.tw/)進行線上申訴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(蘋果日報林麒瑋/台北報導)

避免不肖美容業者,杜絕消費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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